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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主和人權為制度承諾的臺灣社會,竟要鞭刑入法?這不是為威權式懲罰回潮留下制度伏筆?

文/周志远 臺灣推動鞭刑入法,值得警惕的不僅是刑罰將增加多少身體痛苦,更是國家懲罰人的方式與權力邊界可能因此改變。在一個以民主和人權為制度承諾的社會,立法機關準備授權國家有計畫地鞭打犯罪人,必須解釋這種授權為何能夠與人性尊嚴相容。 重大犯罪造成的憤怒有其正當理由。性暴力、虐童、毒駕和重大詐騙的被害人,需要有效保護與救濟。然而,公眾憤怒不能直接轉化為國家可以實施何種處罰的答案。民主社會尤其應警惕:當某些人被認為不值得享有人權時,原本約束…

AI 顶层竞争格局判断:大概率将高度集中,形成“一超多强”或“多极寡头”格局,由单一企业完全垄断的可能性相对较低,但不排除一家取得压倒性优势

文/ 深和 张伟 人工智能产业会不会最终只剩一家企业?更有依据的判断是:持续开发前沿基础模型、提供大规模算力并掌握主要服务入口的企业,大概率将集中在少数几家;其中可能出现明显领先者,也可能形成多个实力相近的竞争中心。但全球市场长期被一家企业完全占据,仍需要一系列难以同时满足的条件。 因此, “一超多强”与“多极寡头”都是值得讨论的演化方向,“不会只剩一家”则应保留为有条件的预测。判断这一问题,既要解释集中化的动力,也要考察哪些力量能够…

建立獨立遴選與跨黨派同意機制——司法院大法官任命制度改革建議書

文/许明哲 一、改革背景與問題意識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條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大法官任期8年,個別計算且不得連任,但兼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者不受任期保障。此制度具有總統提名與國會同意相互制衡的基本結構。 ① 大法官負有憲法審判、權力制衡及基本權保障等職責。人選形成若欠缺公開標準,或提名與同意長期陷於政黨攻防,容易削弱社會對司法獨立的信任。改革應同時回答三個問題:如何發掘適任人選、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