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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人民法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法律見解不同,何時可以成為免責理由?判決錯了,為什麼不一定追究法官責任?由涉事法院調查本院人員,如何保證客觀?

文/许明哲 最高人民法院於 2026 年 10 月 21 日公開發布《人民法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下稱《條例》)。印發通知落款為 2026 年 9 月 1 日;全文六章四十七條,規定司法責任的範圍、適用規則、追究程序與履職保障,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它以《法官法》等法律為依據,屬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司法文件,不能因名稱中有「條例」二字,就將其視為國務院行政法規。 ① 評價這項制度,不能只看列舉了多少追責情形,更要看具體線索能否進入調查、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