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財產申報不實會被取消資格嗎? 法律效果、罰鍰與責任體系解析
文/许明哲 主要法規: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政罰法》 法規更新: 2026年9月1日 【核心摘要】 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於登記時,依法負有財產申報義務。候選人若故意漏報、填載不實或故意隱匿財產,主要承擔行政罰鍰與資料公開所衍生的政治責任;就申報不實本身而言,並不直接取消候選資格,也不是當選無效的法定事由。但受罰後經通知仍不申報或補正,或另有偽造文件等獨立犯罪行為時,才可能另生刑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