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中國大陸人民法院訴訟費退還或保證金返還?

在中國大陸法院退费慢、退费难是普遍现象。

       1、审批程序繁琐。地级市两级法院施行普遍退费模式是: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财务主管——会计和出纳——银行。当事人退费需要找的人员多,这个环节只要一个出现中断,退费将进行不下去,增加了当事人的往返次数。

      2、法院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通过调研发现,有些当事人不知道退费的事由,有些当事人二审中才知道可以申请退费,有些当事人不知道退费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3、现金退费率低。通过调研发现,在现金退费方面各院规定不一致,对诉讼费收费较低的案件,尤其是基层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标的额一般不大,但由于现金退费率低,造成当事人退费成本过高,有些当事人干脆不去退费,引发他们的不满。

      4、会计和出纳不同时在岗。在退费环节中,既需要会计查账签字,又需要出纳开具转账支票,一旦有一个人员出差或请假,退费工作只能拖延。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当事人和律师反映退费找不到人居多。

      5、银行转账时间紧。通过调研发现,银行下午2点停止转账,下午4点停止电汇,在法院开出转账支票、电汇之后,由于没有与银行很好的接轨或者没有及时告知当事人,造成退费难,引起当事人不满和误解。

一、引言

无论是以调解方式结案还是当事人申请撤诉,又或者法院的判决书中规定了被告应承担的数额等,这些情形都涉及到诉讼退费的事宜。退还的诉讼费属于当事人的财产,尤其是标的额大的案件,退还的诉讼费不是小数目,故更应该予以重视。笔者结合实践中办理诉讼费退费的经验,并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及相关法院的特别规定,为大家总结办理诉讼费退费的法律实务知识,以提高大家的办事效率和节省诉讼时间及成本。

二、诉讼退费的常见情形

诉讼费退费在司法实践当中主要包含以下情形,1、原告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可以退还一半诉讼费;2、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不予受理,法院会退还原告的全部诉讼费;3、法院判决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或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收取诉讼费;4、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并且对于诉讼费判决由被告承担的部分;5、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6、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的。

三、诉讼退费的流程

1、与承办法官书记员联系退费的时间和见面地点

案件的审理法官,一般就是诉讼退费的承办法官;所以,申请退费之前,先要取得与案件主办法官书记员的联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及其书记员的联系方式已经告知当事人,故可通过电话方便快捷地与书记员进行沟通,从而确定办理诉讼退费事宜的时间和见面地点。

2、携带退费材料前往法院

在与书记员沟通退费的时间和地点时,多数情况下,书记员会主动告知前往法院办理退费事宜时应携带的材料,不过,出于周全的考虑,与书记员联系时最好主动询问需要携带的材料,从而做到查无遗漏;另外,不同的法院在退费时要求的材料也是有所不同的。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一般而言,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立案时交费的红联票据原件
②本人退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代理人前去领款,则还需携带:③代为办理退费的授权委托书(注 “代为领取诉讼退费”)一份
④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当事人是法人的,一般而言,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立案时交费的红联票据原件
②单位往来收据加盖财务章
③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④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⑤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注:如代理人是特别授权,可在申请退费时与法官或书记员沟通将《退费通知单》收款人改为代理人名字,从而简化代理人退费的手续,只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立案缴费时的红联票据。另外部分法院退费需要携带生效的法律文书,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当地法院。

3、从法院处领取

准时到达约定地点,见到承办法官的书记员后,领取《退费通知单》。

4、退费窗口审核退费材料后放款

法院负责退费的人员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退费材料后,按照《退费通知单》注明的退费金额,让申请人填写收据一张,然后就等着法院银行转账了。

四、诉讼退费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之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四、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五、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七、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九、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十一、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