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认罪协商判决金、缓起诉处分金?何谓缓刑处分金?与易科罚金和易服社会劳动有何区别联系?

「如果你承认有罪,我们可以让你回家,刑期也能斟酌减少」这类认罪协商的台词,时常会在电影、影集里出现,民众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些意思,白话来说,认罪协商就是被告方承认犯罪,和检察官进行协商、讨论罪名和刑期裁量相关事项的制度。

 ▓ 认罪协商条件、程序

一般进行刑事案件的审理,都会以通常程序来进行,法官需要调查被告方的自白、证据,再进行讯问、辩论,其中所花费的时间、人力成本并不在少数。为了要减轻负担、节省司法资源,于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认罪协商」程序,在侦查中认罪协商,或是法院辩论程序结束、简易判决处刑前认罪协商,再由检察官向法院声请,做出协商判决。

▲ 认罪协商要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55-2条,想要进行认罪协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起诉罪名中的最重法定刑责「不是」死刑、无期徒刑、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不是由高等法院审理第一审的重大案件;
3、在法院辩论终结前或简易判决处刑前进行
基本上,除了重罪(杀人罪、强盗罪、性侵罪等)不得进行协商,其余如窃盗、背信、诈欺认罪协商都是被允许进行交涉的。

▲ 认罪协商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55-2条,检察官可以征询被害人的意见,或是被告提出请求(提交认罪协商声请状)向法院声请协商程序,法院同意后双方将在30日内,针对下列事项进行协商:

1、被告愿意接受的刑责范围,或是否愿意接受缓刑宣告;
2、被告是否向被害人道歉;
3、被告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4、被告向公库或指定的公益团体、地方自治团体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
5、在双方都达成认罪协商的共识后,检察官会向法院声请「协商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55-3条,法官会在10日内讯问被告人,确认协商是出于自己的意志做出决定,并且充分理解协商的含意。这时候,法官将告知被告人「承认的罪名」、「相关的刑度」、「丧失的权利」。其中,丧失的权利包括下列4点:

1、进行言词辩论的权利;
2、保持缄默的权利;
3、诘问证人、与证人对质的权利;
4、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原则上不得上诉。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五十五条之二规定:

1 除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辖第一审案件者外,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或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于第一审言词辩论终结前或简易判决处刑前,检察官得于征询被害人之意见后,迳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辩护人之请求,经法院同意,就下列事项于审判外进行协商,经当事人双方合意且被告认罪者,由检察官声请法院改依协商程序而为判决:

一、被告愿受科刑及没收之范围或愿意接受缓刑之宣告。
二、被告向被害人道歉。
三、被告支付相当数额之赔偿金。
四、被告向公库支付一定金额,并得由该管检察署依规定提拨一定比率补助相关公益团体或地方自治团体。
2 检察官就前项第二款、第三款事项与被告协商,应得被害人之同意。
3 第一项之协商期间不得逾三十日。
4 第一项第四款提拨比率、收支运用及监督管理办法,由行政院会同司法院另定之。
~~~~~~~~~~~~~~~~~~~~~~~~~~~~~~~~~~~
什麽是缓刑处分金?缓刑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74条第1项所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就可以于诉讼时争取缓刑。

■ 受拘役。
■ 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宣告的人。
■ 过去没有因为「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宣告的人。
■ 如果过去因为「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宣告的人,只要执行完刑罚后的5年内没有因为「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宣告,也可以争取缓刑。

如果受缓刑宣告,也不代表无事一身轻,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命令受缓刑者进行以下内容以示悔过。

■ 向被害人道歉。
■ 向被害人支付相当数量的财产或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
■ 向公库支付一定的金额。
■ 向指定的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机构或团体,提供40小时至240小时的义务劳务。
■ 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理辅导或其他适当的辅导治疗。
■ 不可以危害到被害人的安全,并且遵守预防再犯的相关命令。

▲ 法律依据:刑法第74条

1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以暂不执行为适当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缓刑,其期间自裁判确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以内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2 缓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为人为下列各款事项: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过书。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当数额之财产或非财产上之损害赔偿。
四、向公库支付一定之金额。
五、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四十小时以上二百四十小时以下之义务劳务。
六、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理辅导或其他适当之处遇措施。
七、保护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预防再犯所为之必要命令。
3 前项情形,应附记于判决书内。
4 第二项第三款、第四款得为民事强制执行名义。
5 缓刑之效力不及于从刑、保安处分及没收之宣告。

 ▓ 缓刑好还是易科罚金好?什么是社会劳动?

缓刑、易科罚金是2个常被放在一起讨论的刑罚内容,虽然2者有些内容相似,但基本上我们不会遇到易科罚金、缓刑同时发生的情形。

「易科罚金」是用金钱代替有期徒刑,钱缴完就等于刑罚结束。
「缓刑」则是给予犯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延后」执行刑罚内容的时间,也就是先观察看看是否真的需要接受刑罚。

所以易科罚金与缓刑不会同时发生的原因在于,只有等确定不要缓刑或是撤销缓刑时,才会因为要坐牢而考虑是否用易科罚金取代坐牢。如果小明被处有期徒刑2个月,他可以选择缓刑,或是将2个月的有期徒刑换成钱(也就是易科罚金)。如果是选择前者(缓刑),则需要等至少2年的缓刑成功结束,才代表结案,而后者(易科罚金)则是一缴完钱,就代表刑罚结束了。

▲ 易科罚金要件

符合以下3条件,法院得谕知易科罚金折算标准(即以新台币1000元、2000元、3000元折算1日):

(一)犯最重本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
(二)受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三) 非属给予易科罚金会有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之情形者。

若判决主文有记载「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折算1日」时,执行时得否易科罚金,或准予易科罚金之后得否声请分期缴纳,于接获地检署的执行通知后,再向检察官声请。

▲ 易服社会劳动

社会劳动系以提供无酬的劳动服务,作为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易服劳役期间一年以下之一种替代措施,属于刑罚的一种易刑处分,具有处罚性质。社会劳动提供之劳动服务内容包括清洁整理、居家照护、弱势关怀、净山净滩、环境保护、生态巡守、社区巡守、农林渔牧业劳动、社会服务、文书处理、交通安全以及其他各种无酬且符合公共利益之劳动或服务。

易服社会劳动要件:

(1)得易科罚金而未声请易科罚金者,得以提供社会劳动六小时折算一日,易服社会劳动。或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项易科罚金之规定者,得依前项折算规定,易服社会劳动。
(2)因身心健康之关系,执行显有困难者,或易服社会劳动,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适用之。

▲ 法律依据 刑法第 41 条:

1 犯最重本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币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罚金。但易科罚金,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2 依前项规定得易科罚金而未声请易科罚金者,得以提供社会劳动六小时折算一日,易服社会劳动。
3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项易科罚金之规定者,得依前项折算规定,易服社会劳动。
4 前二项之规定,因身心健康之关系,执行显有困难者,或易服社会劳动,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适用之。
5 第二项及第三项之易服社会劳动履行期间,不得逾一年。
6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社会劳动,情节重大,或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完毕者,于第二项之情形应执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罚金;于第三项之情形应执行原宣告刑。
7 已缴纳之罚金或已履行之社会劳动时数依所定之标准折算日数,未满一日者,以一日论。
8 第一项至第四项及第七项之规定,于数罪并罚之数罪均得易科罚金或易服社会劳动,其应执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适用之。
9 数罪并罚应执行之刑易服社会劳动者,其履行期间不得逾三年。但其应执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间不得逾一年。
10 数罪并罚应执行之刑易服社会劳动有第六项之情形者,应执行所定之执行刑,于数罪均得易科罚金者,另得易科罚金。
~~~~~~~~~~~~~~~~~~~~~~~~~~~~~~~
什麽是缓起诉处分金?缓起诉处分是否有前科或留有案底?

「缓起诉」是指被告与犯罪事实都已经确认,不过暂时不起诉的情况,检察官给出一段时间,希望给被告一个「真心悔悟」的机会,比如向被害人道歉、赔偿被害人,或是至公益团体提供劳动服务等⋯⋯「缓刑」与「缓起诉」是不一样的,前者是暂时不执行刑罚,但「缓起诉」是暂时不起诉;简言之,缓起诉意思就是先看你表现,再决定要不要进入法律诉讼阶段,也称为「暂缓起诉」。所以,缓起诉期间还是要严守规定,等到「缓起诉期满」确定没问题后,其效力才等同于不起诉处分。

缓起诉处分条件:

所犯系「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检察官认为适当,就可以给予缓起诉。通常会附加条件,如向国库缴纳一定金额的处分金或赔偿被害人、向被害人道歉或参加法治教育课程等等。实务上最常见缓起诉处分的罪名,如酒驾犯刑法第185条之3之公共危险罪。

缓起诉是否有前科?缓起诉的案底不会留下来,如要查也只有司法机关的前案纪录表会有所纪录。

只要罪行不大,犯罪后的态度良好,或是表明想改过,都有可能被检察官判缓起诉处分。但是缓起诉缓刑期间不是 「任逍遥」 的状态,缓起诉分为「单纯缓起诉」与「附负担缓起诉」,前者只有单纯暂缓起诉,而后者则是必须再遵守相关惩罚内容。

▲ 附负担缓起诉内容

基于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检察官会根据情况,而请被告于缓起诉期间,完成以下内容:

1、向被害人道歉或是立悔过书以示歉意
2、向被害人赔偿财产或非财产的损害赔偿
3、缴纳一定金额给公库、公益团体或是地方自治团体
4、完成40-240小时不等的劳动内容
5、完成精神治疗、勒戒或是心理辅导
6、被告不得伤害被害人
7、被告必须不再犯一样的事
例如:小黑是因为酒精成瘾而酒驾撞伤人,缓起诉处分书的内容便有可能包含去勒戒所戒酒。

缓起诉罚金缴交:检察官命被告支付的金额必须由被告同意,但支付对象是谁,被告不能决定。另外,「缓起诉罚金去哪缴」会依据要给的对象而有所不同。1. 缴交至国库;2. 缴交至地方自治团体或公益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