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何為股息、紅利、股利?何為盈餘分派還是盈餘分配?

股利是總稱,即股息及紅利,包括有以下几種:

1、現金股利(股息),

2、紅利,指的是股息以外的股利。
  (1)股票股利;
  (2)財產股利,具體有:
           ①實物股利。發給股東實物資產或實物產品。這種形式不增加貨幣資金支出,多用於現金支付能力不足的情況,減少公司的資產凈值,這種形式不經常採用;
           ②證券股利。最常見的財產股利是以其他公司的證券代替貨幣資金發放給股東。由於證券的流動性即安全性比較好,僅次於貨幣資金,投資者願意接受。對企業來說,把證券作為股利發給股東,既發放了股利,又保留了對其他公司的控制權,可謂一舉兩得。
  從國際上看,財產股利一般以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證券為發放物。發放時,公司按成本記賬,並已繳納有關稅款。
  (3)負債股利
      指企業通過建立一項負債來發放股利,通常負債股利都是以應付票據、應付公司債券和臨時借據來分派已宣告分派的股利。以這種形式發放股利,對股東來說,他們又成為了公司的債權人。對公司來說,資產總額不變,負債增加,資產凈值減少。發放負債股利的主要原因,是宣告分派股利後,企業財務狀況突然發生變化,現金不足以發放股利,為了顧全信譽保證如期發放股利所採用的一種權宜之計。

但若你去看公司法,是不會看到「股利」這樣的用語的,公司法的用語是「股息及(或)紅利」,以下隨意列舉一些:

      1、公司法第165條:...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
      2、公司法第232條:公司非彌補虧損及依本法規定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
      3、公司法第233條:公司違反前條規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時...
           ....

公司法指的股息,是特別股的股息,約定一個年率作為特別股的報酬;而紅利指的是股息以外的股利,兩者合起來就是我們所知的股利,都是盈餘的分派,要經過股東會決議的。而特別股在領完股息後,也可以依章程規定,跟普通股一起拿股利。

順道一提,

商業會計法沒有股息及紅利的用法,只看得到股利(或者是說盈餘分配);
所得稅法也只有提到股利,而其相關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則兩種用法都有。

特別股股息釋例

我們這邊以台新金控為案例,來說明一下特別股股息怎麼計算,在財報怎麼表達。台新金108年第4季的財報有寫到,他在105年有發行戊種特別股500,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發行總額25,000,000仟元,年率4.75%。
107年11月30日再發行戊種特別股300,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發行總額15,000,000仟元,年率3.80%。

那股息怎麼算呢?

105.12.28發行部分:發行股數500,000仟股 * 發行價格 50元 * 年率 4.75% = 1,187,500仟元
107.11.30發行部分:發行股數300,000仟股 * 發行價格 50元 * 年率 3.80% * 年率換算到日 32/365 = 49,973仟元
    (因為是分派107年的盈餘,所以在107年年中發行的特別股要依比例計算股息)
      總計:1,187,500 + 49,973 = 1,237,473

----分派與分配:盈餘分派就是盈餘分配,這只是不同法規用語的不同。
    ➤ 公司法:分派
    ➤ 商業會計法:分配
    ➤ 所得稅法:分配

      小結:股利是股息和紅利的總稱,是公司向股東分配的公司盈餘。股息,是指公司根據股東出資比例或持有的股份,按照事先確定的固定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公司盈餘;而紅利是公司除股息之外根據公司盈利的多少向股東分配的公司盈餘。顯然,股息率是固定的,而紅利率是不固定的,由股東會根據股息以外盈利的多少而作出決議。

      公司發行的股票有普通股與優先股之分,因而,股利也就有普通股股利和優先股股利之分。一般地,關於優先股股利的支付方法在公司章程里早就有規定,公司管理當局只需按章程規定辦法支付即可。因此,通常所說的股利僅指普通股股利。

  股利,就其性質而言,是公司歷年實現的累積盈餘中的一部分。按照歐美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股利只能從公司歷年累積盈餘中支付。這就意味著,財務會計賬面上保有累積盈餘是股利支付的前提。根據這一規定,公司分派的股利,一般情況下就是對累積盈餘的分配。然而,有些國家或地區也允許將超面值繳入資本(資本公積)列為可供股東分配的內容,如台灣,但相當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或設定價值的股本是不能作為股利分派給股東的。這是“資本保全”原則的核心內容之一。

      現金股利計算(股息):配息金額 X 持有股數  (單位:元)
舉例來說,當今天公司宣布配息1元,而你持有1000股的話,代表這次發放,你可以領取到1×1000=1000元的現金股息。

      股票股利計算(股利):配股金額 X 持有股數 X 0.1(單位:股)
舉例來說,當今天公司宣布配股1元,而你持有1000股的話,代表這次發放,你會得到1×1000×0.1=100股的股票股利。

假設今天公司配發 1.5 元的股票股利、1 元的現金股利,你手上有1000股的話,最後總共會領到多少股利股息呢?
      股票股利:1.5 元×1000×0.1 =150股
      現金股利:1 元×1000=1000元

----股利發放的程式

在股票市場中。股票可以自由買賣,一個企業的股票不斷地在流通,它的持有者經常在變換,為了明確究竟哪些人應該領取股利,必須有一套嚴格的派發程式,確保股利的正常發放。

  (1)股利宣告日。即董事會將股利支付情況予以公告的日期。宣告股利發放的通知書內容包括:股利發放的數目、股利發放的形式,同時宣佈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和股利支付日以及股東分紅資格等。

  (2)股權登記日。即有權領取股利的股東資格登記截止日期,也稱為除權息日,只有在股權登記日前在公司股東名冊上有名的股東才有權分享股利。
        證券交易所的中央清算登記系統會為股票登記提供服務,除權息基準日是指股東須在該日持有股票方可參加除權息。
        除息指的是分配現金,一般來說領取現金股息較為穩定,性質較類似於定期存款的固定利息,直接根據持有的股數分配現金到證券帳戶中。
        除權指的則是分配股票,而也因為給股東的是股票,所以其價格就會受到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相對除息而言,報酬就較為不固定且有一定隱含風險。

  (3)除權息日。公司發放股利股息的日子,即指領取股利的權利與股票相互分離的日期,通過中央清算登記系統直接將股利打入股東的現金賬戶,由股東向其證券代理商領取,同時,抵沖資產負債表中的股利負債金額。在除息日前,股利權從屬於股票,持有股票者即享有領取股利的權利;除息日始,股利權與股票相分離,新購入股票的人不能分享股利。自此日起公司股票的交易稱為無息交易,其股票稱為無息股。這就是說,一個新股東要想取得本期股利,必須在股權登記日前購入股票,否則即使持有股票也無權領取股利。

  一般情況下,在除權息的當天,股票的市場價大都略有下降,下降的金額大致等於每股股利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