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領域"法無禁止即可為"、行政領域"法無授權不可為"
簡單說,「法無禁止即可為」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法律原則,而是針對 私權領域(個人、企業等民事活動)的一種表述;與之相對的是「法無授權不可為」,適用於 公權力(政府、行政機關)。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一、在私權領域(對普通民眾和私人機構而言):基本正確
核心精神: 只要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事情,人民就可以做。
法理基礎: 這源自於「天賦人權」和「自由主義」的思想。法律的目的不是賦予人民權利,而是為了界定自由的邊界,防止侵害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在這個邊界之內,人民享有廣泛的自由。
舉例:
法律沒有規定你不能吃什麼口味的冰淇淋,所以你可以隨意嘗試。
法律沒有禁止你發明一種新的棋類遊戲,所以你可以去創造並和朋友玩。
在商業活動中,只要不違反反壟斷法、消費者保護法等具體禁令,企業可以自由創新其商業模式。
但是,即使在私權領域,也要注意限制適用的條件:
(1)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即使法律沒有明確禁止,一個行為如果嚴重違反了社會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在法律上也可能是無效的,甚至需要承擔責任。例如,簽訂一個極其不道德的合同,即使合同條款本身不違法,法院也可能判定其無效。
(2)誠信原則等法律原則性規定: 法律有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則。一個鑽法律漏洞的行為,雖然形式上不違法,但可能因違反這些基本原則而被否定。
(3)刑法領域例外:刑法遵循「罪刑法定」原則,沒有明文規定的犯罪不得處罰。但這是針對國家追訴權,不是給公民「隨便做」的授權。
(4)國際與合規規範:在跨境經貿、金融領域,還有「合規」要求(如國際制裁、行業規範、職業道德等),這些雖非嚴格意義上的「法律」,但仍具約束力。
二、在公權領域(對政府機關而言):法無授權即禁止
這是一個與「法無禁止即可為」相對應的、對政府權力進行約束的根本原則。
法理基礎: 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的授予,必須通過法律來明確規定。任何未經法律明確授權的行為,政府都不得施行。這是為了防止政府權力濫用,保障公民權利。
法源依據:憲法第23條(基本權利限制須法律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條(職權行使須法律依據)。
舉例:
稅務局只能徵收法律明文規定的稅種和稅率,不能隨意創設新稅。
警察只能行使《警察法》等法律賦予的職權,不能因為覺得某件事「應該管」就去管。
行政機關出台的任何規定,都必須有上位法的授權,不能超越法律範圍。
違反「法無授權即禁止」的後果
行政處分可能被撤銷(《行政訴訟法》第117條),國家可能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國家賠償法》),公務員可能構成濫權或違法行使職權。
三、兩者的實務應用
(1)民事私權行為
適用原則:法無禁止即可為
說明:公民可自由從事未被法律禁止的行為
限制條件:公序良俗、誠信原則、契約自由限制
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實例:自行設計建築外觀、與鄰地協議共用通道
(2)行政機關行使權力
適用原則:法無授權不可為
說明:行政行為須有法律明文授權
限制條件: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
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實例:都發局核發建照須依《建築法》《都市計畫法》授權
(3)都市計畫審議程序
適用原則:法無授權不可為
說明:都委會決議須有法源依據
限制條件:須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等程序
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實例:都市更新案須依《都市更新條例》辦理聽證與公告
(4)土地使用行為(個人)
適用原則:法無禁止即可為
說明:未違反使用分區者可自由使用土地
限制條件:須符合《都市計畫法》使用分區管制
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實例:住宅區內可設置家庭式工作室,若未明文禁止
(5)土地開發行為(企業)
適用原則:條件式適用
說明:須依開發類型是否受限判斷
限制條件:須取得開發許可、環評、建照等
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實例:開發大型商場須經環評、交通影響評估、建照核發
(6)刑事法領域
適用原則:法無禁止即可為(罪刑法定)
說明:非法律明文規定之犯罪不得處罰
限制條件:罪刑法定原則、構成要件明確性
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實例:未明文規定之行為不得以類推定罪
(7)行政罰處分
適用原則:法無授權不可為
說明:行政罰須有法律明文依據
限制條件:須依《行政罰法》第3條法律保留原則
都市計畫/土地開發實例:違規廣告招牌拆除須依《建築法》第91條授權
舉例:土地開發行為合法性判斷流程圖
[開始] → 該行為是否涉及土地使用或建築行為?
↓ 是
└→ 該土地是否位於都市計畫區?
↓ 是
└→ 查詢使用分區是否允許該用途?
↓ 是
└→ 是否涉及建築行為?
↓ 是
└→ 是否已取得建照?
↓ 是
└→ 是否符合技術規範(建築設計、消防、結構等)?
↓ 是
└→ 合法行為 ✓
↓ 否
└→ 補正設計或申請變更
↓ 否
└→ 違法建築行為 ✖
↓ 否
└→ 屬合法使用(如臨時設施、農業使用等)
↓ 否
└→ 違反使用分區 ✖(可能須申請變更或特定用途許可)
↓ 否
└→ 適用非都市土地管制(依《區域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等)
↓ 否
└→ 非土地開發行為,不適用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