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苹果专利案看美国司法制度:专利诉讼管辖、三种陪审团的作用与未来
2026年9月,陪审团认定苹果部分iPhone和Apple Watch采用的Taptic Engine侵害Taction Technology两项专利,裁给超过57亿美元赔偿。苹果否认使用其技术并表示将上诉。截至2026年9月27日,这是一项陪审团裁决,不能写成已经完成审判后及上诉审查的最终赔偿结果。这个案件的价值,在于展示联邦专利诉讼的法院分工,并引出一个更广的问题:陪审团在民事、刑事与起诉程序中各自做什么,未来是否仍有存在意义。①
一、苹果案的诉讼路径与简易判决
Taction于2021年在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主张苹果产品侵害美国专利第10,659,885号和第10,820,117号。地区法院于2023年作出有利于苹果的不侵权简易判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2025年撤销并发回,案件继续审理,最终进入2026年的陪审团审判。2025年的上诉裁判只推翻了此前的审前处理,没有直接裁定苹果侵权或赔偿数额。②
“简易判决”不是因为案件简单而草率结案。依《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56条,只有重要事实不存在真正争议、申请方依法有权胜诉,法官才可不经正式审判直接裁断。⑥本案上诉争点包括地区法院排除侵权专家意见及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的处理。上诉法院认为原审有误,撤销简易判决,才使相关事实争议有机会进入审判。②
二、为什么是联邦法院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美国的“加州法院”可能指加州州法院,也可能指设在加州的联邦法院,不能混为一谈。依美国法典第28编第1338条,依据联邦专利法提出的专利侵权请求,由联邦地区法院行使原审管辖,州法院不得受理此类请求。因此,本案发生在加州,起诉法院却是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并非加州州法院。③
州法案件出现专利问题,不必然变成联邦专利侵权诉讼。最高法院在Gunn v. Minton案认为,针对代理专利案件的律师提出州法专业过失请求,即使需要讨论假设性的专利争点,仍可能由州法院审理。关键是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及其性质,而非文字中是否有“专利”两字。④
一般情况下,加州联邦地区法院的上诉交给按地理区域划分的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专利法产生的有关民事案件则依第28编第1295条,由跨地区审理特定类别案件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管辖。⑤两者都是联邦上诉法院。本案上诉走向联邦巡回法院,并不是从联邦法院转入州法院,也不是向加州州上诉法院上诉。②
三、哪些民事争议真正进入陪审团审判
“具有陪审团审判权”与“实际进入陪审团审判”是两件事。联邦第七修正案主要保障传统法律救济中的民事陪审团审判,例如请求金钱损害赔偿;仅请求禁令等衡平救济,不能据此当然要求陪审团。⑦即使争议属于可由陪审团审理的范围,当事人仍须按《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38条及时提出请求;案件也可能先和解、撤回,或因简易判决而不进入事实审判。⑧第七修正案的民事陪审团保障并未作为同一项联邦宪法要求适用于州法院,州法院还须看各州法律。⑮
具体说,专利权人请求侵权赔偿,双方对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及损害金额存在待审事实争议,案件未在庭前解决,并有效要求陪审团,便是一个民事陪审团审判的例子。⑧交通事故受害人请求医疗费及其他损害赔偿、买卖合同一方请求违约损失,也可能如此。反过来,权利人虽在诉状中要求陪审团,但审判前已经和解,便不会就已和解的争议召集陪审团。⑨
民事陪审团在法官的法律指示下评价证据、认定事实,并对依法交给它的赔偿问题作出裁断。⑨普通公民参与,使事实和损害评价不完全由职业法官一人决定;无论当事人是个人、小企业还是大型公司,都可在相同的审判程序中向陪审团陈述证据。它并不保证弱势一方胜诉,也不能代替法律规则。民事案件通常适用“证据优势”标准,即待证事实成立比不成立更有可能。⑩
这也是苹果案所展示的民事陪审团意义:复杂技术争议在法官划定法律和证据范围后,仍可由公民参与事实与赔偿裁断。⑨但巨额数额与技术难度同时提醒人们,法官须清楚说明待决问题,并依法处理审判后的异议及上诉;陪审团裁决不等于不受审查的最终结果。①
四、哪些刑事案件由审判陪审团裁断
刑事审判陪审团审查的是政府能否证明被告有罪。第六修正案保障严重犯罪的陪审团审判权;法定最高监禁刑超过六个月的犯罪属于该保障范围,轻微违法并非一律有此权利。⑪“被告不认罪”仅表示控方仍须证明指控,还要看案件是否实际进入审判、被告是否享有并保留陪审团审判权。在联邦法院,被告若要放弃该权利改由法官审判,须书面放弃、政府同意及法院批准。⑫
例如,一名被告受联邦银行抢劫罪指控,在传讯时不认罪,也没有放弃陪审团;案件未撤销指控或达成认罪协议而进入审判,刑事陪审团便须依庭审证据判断控方是否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⑩如果他后来认罪,便不会再由审判陪审团裁断该项指控。刑事定罪的证明标准高于一般民事赔偿争议;有罪后的量刑通常由法官决定。⑬
刑事陪审团的重要价值,是避免定罪的事实判断完全由政府机关内部完成。公民必须听取证据并依法律指示作出裁断。不过,认罪协商在现实中十分普遍。⑬能否真正自由地选择审判,以及如何让陪审员群体具有代表性,比单纯宣称制度存在更值得持续检视。
五、大陪审团为何与审判陪审团不同
大陪审团处于刑事案件的审前调查和起诉阶段,判断是否有“相当理由”相信涉嫌犯罪并提出起诉书;它不判断有罪,也不参与苹果案这样的民事侵权诉讼。⑩联邦大陪审团由16至23人组成,起诉书须至少12名大陪审员同意;程序通常不公开。⑳审判陪审团则是在案件进入正式审判后,才依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证明标准作出裁断。
联邦第五修正案要求相关严重犯罪原则上经大陪审团起诉;依刑事诉讼规则,在允许的非死刑案件中,被告可放弃大陪审团起诉,由检察官以书面指控起诉。⑭这项第五修正案要求没有作为同样的联邦宪法义务适用于各州,所以不能说美国所有州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大陪审团。⑮
大陪审团本应在检方决定起诉前进行公民审查,但主要材料由检方提交、程序保密,也产生其是否足够独立的疑问。⑳这是制度改革的理由,不能据此直接推断每一宗起诉都缺乏审查。如何在保护证人与未被起诉者、保障调查有效性及避免无根据起诉之间取得平衡,应按具体规则评估。
六、使用现状与未来的存废改革
陪审团权利并不意味着多数案件真的开陪审团庭。美国联邦法院2025年度记录民事陪审团审判1,048件、刑事陪审团审判1,508件,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10%和5%;同期法官接受了62,961名重罪被告的认罪答辩。这些统计的单位和案件范围不同,不能直接相除算出精确审判率,也不能仅凭一年下降就预言制度消亡。它们说明审前裁判、和解与认罪,使陪审团权利和实际使用频率产生距离。⑯
我认为民事与刑事审判陪审团仍有存在意义。民事陪审团让争议事实及依法应由陪审团决定的赔偿问题,不完全取决于职业法官专断,使当事人有机会由公民参与裁断事实和损害。⑨在刑事案件中陪审团尤其能防止定罪完全由国家机关内部决定,刑事陪审团使定罪须接受公民审查。⑩改革重点应放在陪审员的代表性与可参与性、复杂证据的说明、清晰的裁判指示,以及对裁决依法审查。它们不是确保正确答案的机器,保留制度也不意味着放弃对错误的纠正。
大陪审团的改革更迫切:若审查只流于批准检方决定,制度的独立把关价值就会减弱。可讨论改善法律指示、程序记录及对重要反证的处理,但具体方案须评估调查保密与个人权利的取舍。⑳州层面有不同起诉模式,也受各州宪法及州法约束。⑮联邦层面如拟全面取消第五修正案所保障的大陪审团起诉机制,则不能仅靠修改普通诉讼规则完成。⑭
技术也会改变陪审团的工作。联邦法院已有eJuror电子问卷。⑰庭审指示要求陪审员避开网络搜索与社交媒体上的庭外信息。⑱随着数字证据和人工智能生成材料增加,证据真实性与向陪审团清楚说明技术问题会更加重要。2026年证据规则咨询委员会资料中的讨论只是改革议题,不能写成已经生效的新规则。⑲
七、从苹果案得到的结论
本案的诉讼路线是:联邦专利侵权请求进入加州的联邦地区法院;地区法院作出不侵权简易判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撤销并发回;案件进入民事陪审团审判,形成巨额侵权赔偿裁决。州法院、按地理区域管辖的第九巡回法院、刑事审判陪审团和大陪审团,分别处在不同的制度位置。读懂这些边界,才能准确解释裁决为何产生、如何受到审查,以及陪审团制度是否值得保留。
注释与参考资料
① 路透社,苹果与Taction触觉技术专利案陪审团裁决报道,2026年9月26日
②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Taction Technology, Inc. v. Apple Inc.,案号2023-2349,2025年8月13日判决
④ 美国最高法院,Gunn v. Minton,568 U.S. 251(2013)
⑦ 美国国会图书馆《宪法释义》,第七修正案中适用民事陪审团审判的案件
⑨ 美国联邦法院,Civil Cases,民事案件与法官、陪审团的职责
⑩ 美国联邦法院,Types of Juries,审判陪审团与大陪审团
⑪ 美国国会图书馆《宪法释义》,第六修正案刑事陪审团审判权与轻微犯罪界线
⑬ 美国联邦法院,Criminal Cases,认罪、证明标准与量刑
⑭ 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7条,联邦起诉书与放弃大陪审团起诉
⑮ 美国国会图书馆《宪法释义》,权利法案条款适用于各州情况表
⑯ 美国联邦法院,Judicial Business 2025,地区法院审判与认罪统计
⑰ 美国联邦法院,Juror Selection Process,陪审员选任与eJu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