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台湾司法的独立与公正:2026年至今四十七案无罪判决的法治啓示

文/夏卫

一、无罪判决如何让司法的价值变得可见

2026年陆续公开的无罪判决,让台湾司法的独立与公正有了可以讨论的具体内容。法院面对重大指控,仍要求证据支持;面对已经成立的有罪判决,仍容许上诉与再审重新检验;面对同一案件中的多人、多罪,也能分别认定责任。这些裁判值得肯定,因为国家愿意让自身的追诉主张接受审查,并在犯罪不能证明时承认刑罚的界线。

司法独立的制度基础,在于法官依法律作成判断,审判不受外力干预。司法院释字第530号进一步说明,法官应独立行使职权;即使司法行政监督,也不得影响具体案件的法律见解。独立因此具有可检验的内容:裁判理由必须由法律与证据支撑,而非由行政意志、政治身分或舆论偏好决定。⁠①

本文以先前选出的47项纪录为例,涵盖截至2026年10月3日可见的当年宣判、确定或公开报导。这是案例选辑,并非全国全年无罪判决总数;一项纪录可能包含多人,也可能仅有部分罪名无罪。郭信良案依选辑范围不纳入;台南议长选举案中的郭再钦则另有其人。下表日期统一标示资料公开时间,实际宣判日期能确认者另行注明;程序状态按所引资料记载,不把未确定判决写成定谳。

肯定这47项纪录,也需要对结论保持分寸。无罪结果本身无法证明每位法官都曾面对政治干预,更不能证明所有司法环节均无缺陷。它们提供的正面证据,是法院在具体案件中要求追诉者提出足够理由,并让这些理由受到公开检验。司法公正应当在这种可追溯、可批评、可修正的过程中得到确认。

二、四十七项裁判纪录及其法律界线

阅读案例前,先掌握共同的法律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54条保障有罪确定前的无罪推定,要求犯罪事实依证据认定;第161条把被告犯罪事实的举证责任交给检察官;第301条规定,不能证明犯罪或行为不罚者,应判无罪。这些规定使无罪判决成为法院依法履职的结果,而非对特定被告的恩惠。⁠②

下表依救济改判、公职与政治案件、国安及重大争议、一般生活案件、部分无罪等脉络排列。各项只计一次;同案多人不再拆成数案,部分无罪也不扩张为整案无罪。

序

案件/当事人

公开日期

裁判结果与阅读重点

1

王令麟涉行贿狱政官员案

10月1日

二审改判无罪;法院认为不足以证明所指行贿与特定职务行为间的对价关系。⁠③

2

前北科大教授王隆昌涉收贿案

10月1日

再审改判无罪;已定谳的有罪认定重新受到法院审查。⁠④

3

苏耀辉刑事再审案

4月29日

高院115年度再字第1号判决无罪;重新检验辨认、测谎等证据的可靠性。⁠⑤

4

刘正富涉斗殴致死案

3月5日

缠讼20多年后无罪确定,呈现长期救济对个人命运的影响。⁠⑥

5

前台东县议员严惠美贿选案

6月13日

5月29日更一审改判无罪;收贿者自白欠缺补强证据,报导时仍可上诉。⁠⑦

6

退辅会森保处王成明等图利案

9月17日

更三审判王成明、陈进庆等无罪确定。⁠⑧

7

陈超明、徐永明等涉SOGO案

8月21日

二审就陈超明、梁文一、徐永明、吴世昌等改判无罪;同案其他被告及罪名须分别看待。⁠⑨

8

三中案马英九等被告

7月8日

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洪菱霙及洪信行无罪确定。⁠⑩

9

台南正副议长选举涉贿案

8月13日

邱莉莉、林志展、郭再钦等9人无罪确定;郭再钦与郭信良为不同当事人。⁠⑪

10

花莲议长张峻LED采购案

8月19日

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张峻无罪确定。⁠⑫

11

新竹县长杨文科天坑案

7月13日

一审判杨文科无罪;检方表示收到判决后评估是否上诉。⁠⑬

12

前民进党工何仁杰涉共谍案

6月26日

二审判何仁杰无罪;同案其他被告有罪,检方研议上诉。⁠⑭

13

何○盛赴陆旅游涉贿选、反渗透案

9月15日

台中高分院维持无罪;未能证明渗透指示、资助与投票对价,全案尚未确定。⁠⑮

14

新北市议员王威元选罢法案

2月4日

一审判无罪;应以起诉罪名的成立条件审视,不能只凭政治争议定罪。⁠⑯

15

梁牧养涉影射潘孟安贪污案

9月21日

一审无罪;涉及对公职人物与公共事务的评论界线,告诉人表示将上诉。⁠⑰

16

蒋欣璋涉抹黑吴秉叡案

4月30日

二审判蒋欣璋无罪;同案另一被告判刑6月,责任依各人证据区分。⁠⑱

17

双罢劫不实联署案朱磊

9月13日

朱磊获判无罪;同案徐尚贤判刑2年、缓刑,不能以团队身分代替个别犯行证明。⁠⑲

18

嘉义县议员黄芳兰、张景皓助理费案

1月30日

二审维持无罪;助理确有工作,家族共产及兼职不足以证明虚报助理费。⁠⑳

19

苗栗劳青处案陈○良、徐○辉

3月24日

二审维持两人行贿部分无罪;水果礼盒与职务行为欠缺对价。涂○辉、廖○棋另有有罪认定。⁠㉑

20

前法务部罗姓专委查个资案

6月10日

判无罪;行为时已退休,公务员身分及起诉罪名的适用成为审查关键。⁠㉒

21

退将孙海涛等国安、反渗透案

2月5日

发展组织部分4人无罪确定;反渗透部分另遭撤销发回,不能将全案写成确定无罪。⁠㉓

22

唐姓男子随机杀人事件后争议言论案

9月2日

高院维持无罪确定;刑事恐吓的成立须有符合罪名要求的具体事证。⁠㉔

23

黄姓男子网络呛杀总统案

9月11日

彰化地院判无罪;检方不服拟上诉。裁判处理具体起诉罪名,并非认可暴力言论。⁠㉕

24

海陆66旅隐匿遗失枪管案

1月29日

潘姓中尉一审无罪,邱姓中士有部分无罪;同案另有多人判刑、缓刑。⁠㉖

25

NONO被控性侵、猥亵2人案

5月13日

士林地院一审判无罪;本项与前案六罪的二审无罪部分为不同裁判纪录。⁠㉗

26

云林渔民李平顺涉离岸风电诈欺案

2月12日

缠讼6年无罪定谳;渔业补偿争议中的刑事诈欺指控未获有罪认定。⁠㉘

27

宜兰保母被控虐婴案

8月17日

保母一审无罪;法院对受伤时间、外力撞击及照护与伤害的因果关系认为不能证明,仍可上诉。⁠㉙

28

高雄教师被控摔伤学生案

8月29日

二审认为罪证不足,无罪确定。⁠㉚

29

王姓女子代垫关税卷入运毒案

9月5日

罪证不足判无罪;汇款及代垫行为不足以直接证明知情参与运毒。⁠㉛

30

苏姓女子追讨受骗款沦洗钱人头案

4月18日

法院认定其二度受骗而判无罪;账户、金流关联仍须结合主观犯意判断。⁠㉜

31

赖姓男子涉诈团黑吃黑案

8月20日

起诉的侵占等罪二审无罪确定;法院另告发可能的诈欺,不等于全部行为合法。⁠㉝

32

徐姓女子持有三氟依托咪酯案

7月8日

持有期间在公告列管前,法院依不溯及既往原则判无罪;报导时可上诉。⁠㉞

33

宜兰肉品进口商及4名主管案

1月14日

5人获判无罪;法院认缺乏证明特定过期肉品及不实标签贩售的积极证据。⁠㉟

34

清洁万能粉业者涉诈欺案

5月11日

业者无罪定谳;产品效果争议须与刑事诈欺的成立条件区分。⁠㊱

35

庄姓女子甩猫屎纸至邻居门案

5月22日

公然侮辱部分判无罪;法院认未达所指贬损名誉的构成条件。⁠㊲

36

云林王姓男子砍伤邻居犬只案

5月13日

被诉毁损部分判无罪;涉及该罪的损害认定,不能解读为法律鼓励伤害动物。⁠㊳

37

迎新活动黄姓男子被控猥亵案

7月18日

法院因证据疑点判无罪;报导中的行为反应推论仍应接受证据与性别平等观点检验。⁠㊴

38

台东石雨伞林姓男子被控强制猥亵案

6月5日

台东法院判无罪;指控、现场情境与相关证据须作整体审查。⁠㊵

39

伍姓男子夜店相识后被控性侵案

9月20日

二审无罪;不能由事后互动方式推导所有案件的同意与否,须回到个案证据。⁠㊶

40

NONO前案六罪二审无罪部分

5月25日

4月底二审维持六罪无罪,检方不上诉;强制性交未遂罪仍判2年6月,被告就有罪部分上诉。⁠㊷

41

社工陈尚洁过失致死等案

4月16日

伪造文书部分一审无罪;过失致死部分判刑2年,不能写成全案无罪。⁠㊸

42

李宜諪(仙塔律师)泄密案

7月7日

泄密部分一审无罪,但帮助洗钱部分判刑5月;同案赵姓被告无罪。⁠㊹

43

洽兴畜牧场陈○堂父子案

7月28日

短报死亡猪只及非法清除处理等部分无罪;不实申报、诈欺等另有有罪判决,可上诉。⁠㊺

44

新北徐○莺等反渗透、银行法案

8月11日

锺○明其余被诉部分无罪,但反渗透罪判刑2年;徐○莺另判应执行7年。⁠㊻

45

京华城案李文宗收贿部分

3月26日

李文宗被诉收贿部分一审无罪;同案其他罪名、其他被告的有罪认定须分别记载。⁠㊼

46

九州博弈集团陈○谷等案

10月2日

被诉部分诈欺、计算机诈欺获无罪;同案有多项有罪认定,须逐被告、逐罪名辨别。⁠㊽

47

基隆林姓男子热水器窃盗案

4月6日

3月31日判4次窃盗有罪、合并1年4月;第5次因不能证明为被告所为而判无罪。⁠㊾

三、司法独立的实质是同一套证明标准

政治案件容易被预先解读:一方把起诉视为犯罪已经成立,另一方把无罪视为对所有争议的全面澄清。表中三中案、台南正副议长选举案、张峻采购案,以及杨文科、何仁杰、梁牧养等纪录,却提醒读者,法院回答的是被起诉的行为是否符合刑事责任条件。政治立场、公共评价与刑事有罪之间,必须经过证据与法律的审查。

何○盛赴陆旅游案尤其显示这个问题。选举期间接受招待可以引起合理关切,但要成立起诉的反渗透及贿选罪,仍须证明指示、委托或资助关系,以及招待利益与投票行为的对价。法院不以敏感时点取代这些要件,正是在要求国安目的透过法律实现。严格审查能使真正有证据的案件更有说服力,也能避免将交流、接触与犯罪直接画上等号。

公职人物的廉洁要求,同样不因无罪而消失。王令麟案对行贿对价的审查、黄芳兰助理费案对实际工作与款项运用的辨别,说明法院必须查清金钱移动所代表的具体关系。行政管理、伦理责任及政治问责仍可在各自的制度内讨论;刑罚则必须建立在已经证明的犯罪之上。

这种一致性也体现在同案不同结果。何仁杰、朱磊与蒋欣璋获无罪,而同案另有人被判有罪,说明法院应将每个人的行为、认知与证据逐一对照。加入同一团队、出现在同一名单,不能自动承担他人的罪责。独立审判的力量,往往就在于拒绝这种省略个人责任的推论。

四、公正建立在举证责任与罪刑法定之上

无罪推定将不确定性的代价分配给国家。检方掌握侦查资源并提出起诉,便应负担证明责任;被告不必先提出一套完美的清白故事,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证据不足并非确认一切指控必然虚假,而是说明目前的证据不能支持国家施加刑罚。这个区分同时维护被告的权利与事实探究的诚实。

严惠美案对收贿者自白补强的要求,苏耀辉案对辨认与测谎可靠性的重新检验,以及宜兰保母案对受伤时间和因果关系的疑问,指向相同问题:证据是否真能支持起诉的结论?一份供述、一次辨认或一段金流,都须放在形成过程与其他资料之中检查。把证据的缺口说清楚,才使公正不只是结果上的宣告。

另一条界线来自罪刑法定。徐姓女子持有三氟依托咪酯案,法院依行为发生时的列管状态判断是否可罚。社会对物质危险性的理解即使改变,也不能用后来的规范倒推既往的刑事责任。法律预先告知何种行为受罚,才能限制国家事后扩张权力。无罪判决在这里保护的是每个人可预见法律后果的能力。

赖姓男子涉黑吃黑案则揭示起诉范围的重要。报导所载行为仍可能涉及其他犯罪,但法院不能任意更换具有不同基本事实的指控,以填补原起诉的不足。法院另行告发,让检方依程序审酌,保留了追诉的可能,也保留被告知道自己被控何事、能够答辩的权利。程序约束使刑罚权的行使有路径、有界线。

五、上诉与再审使制度保有修正的能力

王隆昌与苏耀辉的再审无罪、刘正富长年缠讼后的无罪确定,以及退辅会森保处案的更三审结果,显示司法有能力重新面对已经形成的判断。确定判决具有安定秩序的价值;当法定救济条件成立,制度也应容许新证据或既有证据的新检验动摇原结论。司法权威因此需要承受修正,而不能只依靠维持过去的判断。

这份肯定必须与时间的代价一起理解。十几年乃至二十多年的诉讼,可能改变工作、家庭、健康与名誉。最后无罪所恢复的法律身分,未必足以补回当事人已经失去的生活。从这些案件得到的制度启示,是让有效辩护、证据保存及对有利被告资料的审查更早发挥作用,减少错误累积到非常救济才被看见的机会。

改判也不能被一概解读为前审必然徇私,或者检方必然恶意起诉。不同审级可能因新资料、证据评价或法律适用而作出不同结论。公众应追问的是,差异究竟在哪里,原有推论是否经得起检查,以及制度能否从错误中改善。把具体理由公开,比为整个司法体系作抽象辩护更能累积信任。

六、普通人的案件衡量权利保障的深度

司法独立不能只在政治人物与大型企业的案件里被看见。渔民、教师、保母、汇款者、产品业者及邻里纠纷中的当事人,同样面对国家刑罚权。云林渔业补偿案、高雄教师案、代垫关税运毒案及二度受骗的洗钱人头案,显示职业、金流或不幸结果本身,仍不能直接证明犯罪故意与行为。法院愿意审查平凡生活中的细节,公正才具有普遍性。

涉及儿童伤害与性暴力时,这种审查尤其需要耐心。告诉人的创伤、求助及保护需求应得到认真对待,被告也享有无罪推定与答辩权。两者可以共同成立。无罪判决不应被拿来羞辱告诉人;证据不足也不能自动推导对方诬告。支持被害人的服务与刑事定罪的证明要求,应在各自的功能上充分落实。

表中迎新、台东与夜店相关案件的媒体叙事,有些采用对被害人反应的日常直觉。评论这类判决,不能把是否立即离开、呼救或仍与对方联系,当作判断有无同意的固定公式。具体裁判仍须说明供述、客观资料与情境的关系,并容许专业观点和上诉程序检验其推论。尊重无罪结果,与批判可能的性别刻板印象并无冲突。

砍伤犬只案、公然侮辱案与清洁产品案,也提醒我们,刑事无罪不等于道德嘉许,亦不必然排除民事、行政或其他法律责任。若裁判揭露现行法律保护不足,社会可以讨论修法与改善救济;法院当下仍须依已有规范审判。让政策争议经过民主程序处理,而不让个案被告承担补救法律缺口的刑罚,是法治的必要节制。

七、部分无罪要求更精确的公共叙事

本选辑最后8项纪录集中呈现部分无罪。其中陈尚洁案伪造文书无罪而过失致死有罪,李宜諪案泄密无罪而帮助洗钱有罪,锺○明及九州集团案件也须逐项辨认。这些结果说明,法院并不是只能接受或否定起诉书的全部内容;它有责任在每一名被告、每一项指控之间划出有证据支持的责任界线。

基隆热水器窃盗案提供一个清楚例子:4次窃盗已经证明,不能因此推定第5次也是同一人所为。其他犯行形成的负面印象,不能补足单一指控的证据缺口。这种逐罪审查,正是部分无罪的核心价值。它不削弱对已证明犯罪的处罚,反而使刑罚与实际证明的责任更接近。

程序用语也须精确。二审无罪与无罪确定不同;撤销发回是要求重审,不能当作无罪定谳;免刑已有犯罪成立,不能列为无罪;不受理则处理程序障碍,并非认定犯罪不能证明。孙海涛等案的组织部分与反渗透部分,必须分开叙述。NONO的两项纪录,也须分清不同案件与同案中的有罪、无罪部分。

因此,47这个数字的意义在于47项可追溯的裁判纪录,不代表47人全部获得清白认定,更不能换算为全国无罪率。精确记载案名、公开时间、审级与裁判范围,让读者知道一项判决究竟证明了什么。这种克制保护文章的可信度,也保护被告、告诉人与同案其他人的权益。

八、让公正经得起阅读与追问

司法公信力需要裁判理由提供支撑。刑事诉讼法第308条要求无罪判决记载主文与理由。对社会而言,重要的是能否从理由中辨认:哪项犯罪要件未被证明,哪份证据存在疑点,何种法律界线限制了处罚,以及争议还能如何依法救济。判决可被阅读,公众的赞同或批评才有共同的依据。⁠㊿

这47项纪录彰显的正面价值,是台湾司法在一系列具体案件中实行了限制刑罚权、区分个人责任及容许救济修正的制度功能。它们既支持对独立审判的肯定,也提出持续改善的要求:裁判理由更清楚,证据取得与保存更可靠,诉讼时间更合理,告诉人与被告都能有效参与程序。

无罪判决最深的意义,在于国家面对一个人时,愿意承认自己的证明仍可能不足。这种承认让法律不只成为追究责任的工具,也成为限制权力的规范。当同一份保障能适用于政治人物、普通劳动者、被社会怀疑的人,以及没有能力替自己发声的人,司法的独立与公正才真正进入日常生活。

注释与参考资料

各案来源公开日期均为2026年;资料查阅截至2026年10月3日。法院新闻稿与裁判书优先使用官方来源,其余按新闻报导核对。来源名称可点击开启原文。

① 司法院宪法法庭:释字第530号解释。关于法官独立审判及司法行政监督的界线。

② 新北市政府法规查询系统: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参见第154、161、301及308条。

③ 中央社:王令麟涉行贿狱政官员案 二审认难证明对价关系改判无罪。10月1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项。

④ 中央社:前北科大教授王隆昌涉收贿判刑定谳 高院再审改判无罪[影]。10月1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项。

⑤ 司法院/相关法院:台湾高等法院 115 年度再字第 1 号刑事判决。4月29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项。

⑥ 中央社:遭控涉斗殴致死案缠讼20多年 刘正富无罪确定。3月5日公开;对应前表第4项。

⑦ 中央社:前台东议员严惠美贿选案逆转 高院更一审改判无罪。6月13日公开;对应前表第5项。

⑧ 中央社(PChome转载):退辅会森保处图利案更三审逆转 王成明等无罪确定。9月17日公开;对应前表第6项。

⑨ 中央社:陈超明、徐永明等涉贪案无罪 高院认无证据证明行收贿。8月21日公开;对应前表第7项。

⑩ 中央社:三中案 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无罪确定。7月8日公开;对应前表第8项。

⑪ 中央社:台南市正副议长邱莉莉林志展涉贿案 无罪确定。8月13日公开;对应前表第9项。

⑫ 中央社:花莲议长张峻涉LED采购弊案 最高法院判无罪确定。8月19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0项。

⑬ 中央社:天坑案杨文科一审无罪 竹检:收到判决后评估上诉。7月13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1项。

⑭ 中央社:前民进党工涉共谍案二审1人无罪 高检研议提上诉。6月26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2项。

⑮ 司法院/相关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15年度国上诉字第1号何○盛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等案件判决新闻稿。9月15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3项。

⑯ 中央社:新北市议员王威元涉违反选罢法案 一审判无罪。2月4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4项。

⑰ 中央社:梁牧养影射涉贪一审无罪 潘孟安:上诉到底。9月21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5项。

⑱ 中央社:男抹黑吴秉叡二审判6月 同案被告蒋根煌之子无罪。4月30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6项。

⑲ 中央社:双罢劫不实联署案 徐尚贤判2年获缓刑、朱磊无罪。9月13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7项。

⑳ 司法院/相关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13年度上诉字第1735号被告黄芳兰、张景皓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新闻稿。1月30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8项。

㉑ 司法院/相关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13年上诉字第1077号涂○辉等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判决新闻稿。3月24日公开;对应前表第19项。

㉒ 中央社:前法务部专委帮友人查个资 案发时已退休获判无罪。6月10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0项。

㉓ 中央社:退将涉反渗透法无罪 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2月5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1项。

㉔ 中央社:男子北市随机杀人案后发表争议言论 高院判无罪确定。9月2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2项。

㉕ 中央社:男呛杀总统彰化地院判无罪 检不服拟提上诉。9月11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3项。

㉖ 中央社:海陆66旅隐匿遗失枪管 一审7人缓刑1人无罪。1月29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4项。

㉗ 中央社:NONO被控性侵猥亵2人 士院判决无罪。5月13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5项。

㉘ 中央社:云林渔民遭离岸风电控诈欺 缠讼6年无罪定谳。2月12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6项。

㉙ 公视新闻网:宜兰虐婴案逆转保母获判无罪 法官认无法证明外力撞击。8月17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7项。

㉚ 中央社:高雄教师遭控摔伤学生 二审认罪证不足无罪确定。8月29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8项。

㉛ 中央社:女助友人汇款代垫关税卷入运毒案 罪证不足判无罪。9月5日公开;对应前表第29项。

㉜ 中央社:女为讨受骗款项沦洗钱人头 法官认二度受骗判无罪。4月18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0项。

㉝ 联合新闻网:诈团黑吃黑检方用错法条?男劫走百万辩丢垃圾 二审判无罪确定。8月20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1项。

㉞ 联合新闻网:台中女持「三氟依托咪酯」…公告列毒品前2天落网 她侥幸躲过判无罪。7月8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2项。

㉟ 中央社:进口商被控改肉品有效期限 法院认无积极证据判无罪。1月14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3项。

㊱ 公视新闻网:顾客控清洁万能粉无效提告 业者获判无罪定谳。5月11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4项。

㊲ 中央社:高雄女纸沾猫屎甩邻居门 法官认未贬损名誉判无罪。5月22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5项。

㊳ 中央社:邻居砍伤狗判无罪 云林罕见「当事狗」出庭。5月13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6项。

㊴ TVBS新闻网:女赴迎新遭猥亵10分钟?众人围观却不救 法官揪疑点判男嫌无罪。7月18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7项。

㊵ 联合新闻网:她指控遭亲吻环抱5分钟 台东法院审理后判男子无罪。6月5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8项。

㊶ 世界新闻网:女控遭夜店男硬上却又同床共眠 法官认违常理判无罪。9月20日公开;对应前表第39项。

㊷ 中央社:涉性侵猥亵二审判刑2年6月 NONO提上诉。5月25日公开;对应前表第40项。

㊸ 司法院/相关法院: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诉字第51号被告陈尚洁 过失致死等案件宣判新闻稿。4月16日公开;对应前表第41项。

㊹ 中央社:网红仙塔律师犯帮助洗钱一审判5月 泄密案无罪。7月7日公开;对应前表第42项。

㊺ 司法院/相关法院:台湾台中地方法院115年度诉字第170号陈○堂等2人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等案件判决新闻稿。7月28日公开;对应前表第43项。

㊻ 司法院/相关法院:台湾新北地方法院115年度诉字第368号案件新闻稿。8月11日公开;对应前表第44项。

㊼ 司法院/相关法院: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金诉字第51号 被告柯文哲等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新闻稿。3月26日公开;对应前表第45项。

㊽ 司法院/相关法院:台湾台中地方法院113年度金重诉字第1273号等被告陈○谷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判决新闻稿。10月2日公开;对应前表第46项。

㊾ 中央社:缺钱连偷4台热水器贱卖 基隆地院判刑1年4月。4月6日公开;对应前表第47项。

㊿ 同前引②。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08条,无罪判决应记载主文与理由。